录取原则
1、具体的录取办法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文件为准。
2、艺术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以上(含60分)。
3、若以上办法与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,则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。
4、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,凡与教育部、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,即按有关规定查处。